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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告主與廣告公司合作模式探討
作者:佚名 日期:2003-1-24 字體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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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正象一個趨炎附勢的主人,對于一個臨去的客人,不過和他略微握握手;對于一個新來的客人,卻伸開了雙臂,飛也似的過去抱住他。歡迎永遠是含笑的,告別總是帶著嘆息。
帶著微笑和嘆息,我們一腳邁進可二十一世紀的大門。我們又都面臨著新的選擇。進入廣告業有段時間了,對于廣告主與廣告公司的關系,委實有些欲說還休的味道。
想所愛你,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——廣告主與廣告公司各懷心腹事,堪與誰人說
先講兩個小故事吧。
故事一:某廣告公司接待了一位主動上門談合作的客戶(在廣告公司內部,成與不成,都被尊稱為客戶),名片上赫然印著某大公司的名號。客戶找上門來,猶如天上掉下個林妹妹,雙方談得熱火朝天。臨近中午,客戶沒有抬屁股走人的意思,主人便邀其共進午餐。席間,酒酣耳熱之際,客戶擺弄了一通自己的手機,說是沒電了,欲借主人手機一用。客戶到酒店門口打電話,主人也不好聽人家的悄悄話,坐在那兒干等。久久不見客戶歸座,到門外找,已是杳如黃鶴矣。
故事二:某私企老板剛開始與廣告公司打交道時,吃過一些苦頭,自此對廣告公司心存戒意。再后來,此公學精了,對找上門來拉廣告的來者不拒。此公曾道出個中原由:第一次上門,廣告公司總要給最優惠的條件,在廣告代理上不賺錢,甚至賠點錢也要把單簽了,還請頓飯吃什么的。做過這一單,就別想做第二單了,廣告公司多的是,東方不亮西方亮嘛。
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繩。廣告主與廣告公司各懷心腹事,堪向誰人說。關于廣告主與廣告公司的關系,流傳著許多形象的說法:
廣告公司想,客戶最好是豬,頭腦簡單;廣告主想,廣告公司最好是狗,搖尾乞憐——動物關系說。
廣告主是廣告人的上帝與天敵——矛盾關系說。
廣告人是妓女,廣告主是嫖客。事畢,還可討價還價,一個說:世上處處有真情,少給一塊行不行?另一個說:世上處處真情在,多給一塊是一塊——交換關系說。
廣告主與廣告公司是夫妻——夫妻關系說。
------等等等等,不一而足。
“不做總統,就做廣告人”,這是一個多么誘人的職業!一旦進來了,才發現這個僅次于總統的職業實在是很辛苦,五味俱全。廣告主與廣告公司怎么了?為何會形成種種令人費解的關系?指責與猜忌不是辦法,重要的是,我們要以科學的態度與平衡的心態去審視這一切。
這到底是不是我的錯——審視。
自省。廣告公司,廣告主,一個都不能少
在我國,廣告業由于土壤貧乏、進入壁壘低、競爭無序專業性不強等原因,導致廣告主對廣告業缺乏一種信任感。
第一,廣告土壤貧乏。我國的廣告業從幾近空白到成為一個引人注目的行業,僅僅用了二十多年的時間。由于歷史的原因,廣告業雖然長成了一個大個子,但卻有點營養不良。時至今日,廣告人所津津樂道的,大多仍是來自西方、中國臺灣和香港的廣告理論,并且存在著吸收上的消化不良、借鑒上的生搬硬套、理論體系上的雜亂無章等現象。
第二,廣告業的進入壁壘低。九十年代,廣告業曾有一個興盛期,廣告公司可以馬馬虎虎賺大錢。哪里有利潤,資金就流向那里,高額利潤的刺激使廣告公司如雨后春筍一般,然兒,隨著大環境的變化,企業發展趨緩,經濟景氣指數持續走低,作為依附性的服務機構,廣告公司進入發展的平臺期,日子越來越難過。由于僧多粥少,廣告業的競爭環境呈現無序狀態。尤其是些抱著“淘金心態”的廣告業匆匆過客,以不正當手段進行惡性競爭,導致行業社會形象整體下降。在部分公眾眼里,廣告人就是玩空手道的,廣告主甚至囑咐屬下:防火、防盜、防拉廣告。
第三,廣告公司專業性不強。廣告公司本是專業性極強的智業機構,在國外有很高的社會地位。本土大多數廣告公司是以媒介代理為主要業務方向,競爭范疇不外乎拼媒介買斷實力、回扣、客戶關系等,導致暗箱操作存在。有些媒介代理公司也有市場調查、營銷策劃、創意制作等部門,但在相當程度上是為了爭取到客戶的廣告發布權。服務范疇的局限性,導致不少廣告公司陷入“夾在中間”的狀態。加上目前的廣告代理制還不完善,肥水不流外人田,廣告主成立自己的廣告公司;為增加業務量,完成創收目標,媒介直接拉廣告等。
再來看廣告主。
首先,是對廣告的認識不到位。原因是多方面的,一是企業沒有長遠發展目標,經營者在任期內一味求穩,不想在廣告方面有太大投入;二是有好酒不怕巷子深的傳統心理,只要企業能過得去,就盡量削減廣告費支出;三是認為自己的腦袋足夠用了,沒必要借廣告公司的腦袋。等等。
其次,急功近利。廣告主一旦選定了廣告代理商,要速成,要得是見面就結婚、第二天就生孩子。事實上,這是違背客觀規律的,廣告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,每個子系統都承擔著相關的職能,哪個環節上不到位都會降低效益。期望值越高,就越失望,對廣告公司就產生不信任感,就會不斷地更換廣告代理商,導致傳播上的差異,與消費者溝通的聲音南腔北調,造成廣告費的浪費。
其三,過于依賴廣告。“廣告一上,黃金萬兩”,那已經是昨天的故事,這張舊船票無法登上成功的客船。市場經濟逐漸發育成熟,現在已進入品牌制勝的時代,傳播方式進行整合,其核心是將與營銷相關的一切傳播活動一體化,把廣告、SP、PR、DM、CIS、終端、新媒介等統一的資訊傳達給目標消費者,而這一切,是建立在社會分工基礎上的。威廉 伯恩巴克曾這樣解釋:我們對產品的了解不會比委托人多,畢竟他們制造了這種產品,并把大部分時間耗在這產品上,我們不可能知道的比他們多;同樣,對于廣告行業,我們堅信他們他們也不可能了解的比我們多,因為我們成天和廣告打交道。
其四,過多干預。在這種情況下,廣告主就是廣告公司的天敵。廣告主頭腦中有一片風景,卻不一定描繪出來,一旦與廣告公司合作,面對廣告公司的提案時,就依照他固有的想法去進行修改與肢解,直到將廣告公司的作品幾乎改成他的作品才能通過。麥迪遜大街上的創意天才喬治 路意斯在客戶否定他的方案時,曾站在客戶的窗戶上以死相逼:不要我的方案就跳樓!不過那是在美國,咱這一畝三分地上的廣告公司要這么干,人家會撇撇嘴說:兄弟,你病得不輕。
我們把廣告主與廣告公司的褲子扒下來,各打了五十大板。那么,打完了,罵完了,明天還是要繼續,廣告主與廣告公司應當建立什么樣的合作模式呢?
我說我的眼里只有你。將愛情進行到底
——門當戶對。青梅竹馬。廣告主,廣告公司,有話好好說。
中國加入WTO進入最后的沖刺階段。我們將真正成為地球村中的一員,在這個村里,大家的機會是均等的。對廣告業來說,國際4A公司的本土化努力已初見成效,本土公司在吃媒介,但人家實力媒體、傳立媒體一年的營業額就近30個億,我們難以望其項背。對廣告主來說,市場的大門完全敞開了,能得到政府保護的行業與期限是有限的,憑什么參與這樣一場競爭?
關于廣告主與廣告公司的合作模式,筆者有如下初步構想。
模式一:本土廣告主與國際4A公司的強強聯合。對于實力雄厚的本土企業來說,尋求一家實力雄厚的國際4A公司合作,可說是門當戶對。國際性公司作業規范,資源豐富,專業化水平高,有服務國際性品牌的經驗,比較適合致力于開拓國際市場的本土企業。
模式二:本土企業與本土廣告公司的強強聯合。黃沙淘盡始見金,一批優秀的專業化本土廣告公司脫穎而出。與國際性公司相比,本土公司最了解中國市場的奧妙與文化,且在專業性上也正在拉近與國際4A公司的差距。同時,因為服務收費大大低于國際4A,易于被本土企業接受。
模式三:本土企業與本土廣告公司的弱弱聯合。本土廣告公司將呈現兩極分化,一極是被無情淘汰,一極是走向專業化。本土的中小型企業,可選擇那些熱愛和追求專業化的中小型本土廣告公司合作。企業做大了,廣告公司也聲名鵲起,兩者合作可謂青梅竹馬、兩小無猜。
社會分工越來越精細,廣告公司也在進行專業化分化,以綜合性公司、品牌顧問公司、市場調查公司、營銷策劃公司、專業制作公司等形態出現,為廣告主提供專業化服務。基于這一發展趨勢,筆者認為廣告主在選擇廣告代理商時,一是采取一體化合作,即廣告主選擇一家綜合性廣告公司為合作伙伴,進行全面合作,由于廣告業的協作性比較強,綜合性公司的弱項可由協作方來解決;另一種是多元化合作,即廣告主可選擇多家專業性廣告公司,在整體品牌策略的統合之下,其他專業性公司圍繞這一中心作業,各展絕技,保證整體作業效果的優異性。
對于廣告主與廣告公司的合作,沒有一定之規,以上僅僅是筆者個人的觀點,但有一點毫無疑問:合適就好。
放棄傲慢與偏見,放棄自私與猜忌,以真心換真心,廣告主與廣告公司將合作視為真正的愛情,讓合作過程中,永遠充滿愛情般的吸引、熱烈、真誠、關愛、美好------將愛情進行到底!